close
睡眠,病人,暗示,暗示性,椅子

提問: 催眠術真那么神奇? 問題補充: 業余者和專業者都可以對自己催眠嗎? 医师解答: 催眠術(hypnotism,原自于希臘神話中睡神Hypnos的名字)是運用暗示等手段讓受術者進入催眠狀態能夠產生神奇效應的一種法術。 催眠是以人為誘導引起的一種特殊的類似睡眠又非睡眠的意識恍惚心理狀態。其特點是被催眠者自主判斷、自主意愿行動減弱或喪失,感覺、知覺發生歪曲或喪失。在催眠過程中,被催眠者遵從催眠師的暗示或指示,并做出反應。催眠的深度因個體的催眠感受性、催眠師的威信與技巧等的差異而不同。催眠時暗示所產生的效應可延續到催眠后的覺醒活動中。以一定程序的誘導使被催眠者進入催眠狀態的方法就稱為催眠術。 采用特殊的的行為技術并結合言語暗示,使正常的人進入一種暫時的,類似睡眠的狀態,催眠狀態也可由藥物誘發,分為自我催眠與他人催眠,自我催眠由自我暗示引起;他人催眠在催眠師的影響和暗示下引起,可以使病人喚起被壓抑和遺忘的事情,說出病歷,病情,內心沖突和緊張。催眠還可以作為一種治療方法(既催眠療法)減輕或消除病人的緊張、焦慮、沖突、失眠以及其他的身心疾病。 在中國,可以說“催眠”是歷史悠久、源遠流長的,在《內經》中也有提及。古代的“祝由術”,宗教中的一些儀式,如“跳大神”等都含有催眠的成分,只不過當時多是用來行騙的,或是一種迷信活動。在歐美,很早就有人傾力研究催眠。記錄較早的是18世紀在巴黎有一位喜歡心理治療的奧地利醫生名叫麥斯麥爾 的“催眠”,他能夠通過一套復雜的方法,應用“動物磁力”治療病人,其中包括能使病人躺在手臂上面。并用神秘的動物磁氣說來解釋催眠機理,按現代理解那就是一種暗示力。據傳法國政府準備出很多錢購買他的治療方法,但他都不肯,這可能是由于他自己也不清楚。后來,一位蘇格蘭醫生布雷德對該現象發生了興趣,能夠給手術病人引起麻醉,于19世紀提出“催眠”一詞,并對催眠現象作了科學的解釋,認為是治療者的所引起的一種被動的、類睡眠狀態,并借用希臘文“hypnos”(即睡眠的意思)一詞改為“hypnosis”(催眠),使得催眠術有了廣泛的傳播,至今一直沿用這一術語。后來,在前蘇聯生物科學家巴浦洛夫帶領一班人多年系統深入的研究下,催眠有了長足的發展,催眠真正成為一門有理有用的應用科學。現在,在很多國家有名望的大學、醫院里,都設有催眠研究室,并積極開展著把催眠應用于醫學、教學、產業等領域的可行性研究。催眠的理論1. 部分退化(partial regression)理論催眠使受試者思維退化至某種較幼稚的階段,失去了正常清醒時所具有的控制,落入一種較原始的思維方式,因而憑沖動行事并進行幻想與幻覺的制作。2. 角色扮演(role playing)理論認為是受試者在催眠者的誘導下過度合作地扮演了另外一個角色。受試者對角色的期望和情景因素,使他們以高度合作的態度做出了某些動作。但很多學者堅持催眠是意識的另一種狀態,而不是角色扮演,因為即使最合作的受試者也不會同意在不給麻醉藥的情況下進行手術。3. 意識分離(dissociation in consciousness)理論希爾加德根據實驗觀察,認為催眠將受試者的心理過程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同時進行的分流。第一個分流是受試者所經歷的意識活動,性質可能是扭曲的;第二個分流是受試者難于察覺、被掩蔽的意識活動,但其性質是比較真實的,希爾加德稱之為“隱蔽觀察者”。意識分離是生活中一種經常出現的正常體驗,例如長途駕車的人對路上狀況作出了一些反應但多不能回憶,就是由于當時意識明顯地分離為駕馭汽車與個人思考兩部份了。實施催眠的相關注意事項一、實施催眠的環境和時間設置環境設置:最好選擇安靜、舒適、溫馨的環境,有利于放松心情的環境,使人能自然而然地感到輕松、舒適和安全。時間設置:一般一次催眠一個小時左右,根據催眠中要解決的不同問題視具體情況調整。作為治療性的催眠最起碼5次治療,第一次為適應性治療,第二次才真正開始治療;一般每10次為1個療程。當然,由于個體差異有人并不一定需要做完整個療程就全面恢復。二、接受催眠調整期間的生活習慣每次治療前要排空大小便,不要吃得太多太飽;消除雜念,以平和的心態對待治療;絕對禁止飲酒(飲酒后會出現頭昏、頭痛、煩躁等反應),盡量不服用人參、激素等;盡量保持有規律的生活制度;向催眠師真實反映治療后的體驗和變化。三、實施催眠的禁忌癥雖然至今未見催眠暗示伴發嚴重后果的實例報導,但實施催眠仍應注意選擇適應癥,同時注意禁忌癥,避免可能出現的不良情況。禁忌癥范圍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 精神分裂癥或其他重性精神病。這類病人在催眠狀態下會促進病情惡化或誘發幻覺妄想。2 .腦器質性精神疾病伴有意識障礙的病人。催眠可使得癥狀加重。3 .嚴重的心血管疾病,如冠心病、腦動脈硬化、心力衰竭等。4. 對催眠有嚴重的恐懼心理,經解釋后仍然持懷疑態度者。什么是自我催眠 人類具有利用自我意識和意象的能力,可以通過自己的思維資源,進行自我強化、自我教育和自我治療。實際上.人們早已應用自我催眠暗示,如祈禱、宗教儀式、印度的瑜伽術、中國的氣功術等都是以不同的方式實施自我催眠。  催眠暗示在人類的生活中具有很大作用。當人在清醒狀態下暗示雖也有作用,但在催眠狀態下,暗示的內容進人潛意識領域更具有強大而持久的威力。在催眠狀態下的暗示,不僅能夠改變身體的感覺、意識和行為,而且還可以影響內臟器官的功能。  腦科學研究證明,大腦前額葉不僅與意識和思維等心理活動有關,而且前額葉與調節內臟器官活動的下丘腦之間也存在著緊密的纖維聯系。這種結構上的聯系可能是人類能主動利用意識和意象來調節和控制內臟生理功能的主要物質基礎。  潛意識對調節和控制人體的呼吸、消化、血液循環、免疫反應、物質代謝以及各種反射和反應均起著很大作用。許多研究證明,在催眠狀態下暗示身體處于不同狀態,代謝率就出現相應的變化,如催眠暗示正在從事重體力勞動時,代謝率可上升25%,應用自體發生訓練法進行自我催眠,使心身放松后,代謝率比平時的安靜狀態降低15~20%。  通常采取仰臥或坐位,使身體各部均處于舒適放松的姿勢下練習。先把注意集中于自己的身體感覺,內視自己,進行自我催眠和暗示。首先不斷地利用“信心、勇氣和滿足?等積極性情感和美好的意象驅除“煩悶、不安和悲傷”等各種消極性情感,進而有針對性地對自己進行自我規劃、自我強化、提高自我控制能力,以達到預期的效果。   初期練習應選擇比較安靜的環境,每天多次練習,逐漸變為每天有規律地練習2-3次,較易收效。每次5-20分鐘。初學者每次時間不宜過長,時間稍長容易出現注意渙散,入睡和不知不覺中使注意緊張等缺點。因此應適當縮短每次練習時間,甚至也可把一次練習分為幾個階段,每段只練習幾分鐘。   自我催眠暗示療法主要用于:減除心理應激,改善睡眠和提高社會適應能力和身體的免疫功能,防治各種心身疾病;增強記憶力、注意力,提高學習效率;矯正各種不良習慣及減肥;治療性功能障礙及痛經、盆底肌松弛、更年期綜合癥;控制疼痛;提高體育訓練和比賽成績等。   總之,現代許多人都在成功地應用自我催眠暗示來保護心身健康。今后隨著醫學的發展,許多疾病都將有相應的疫苗預防和治療,以各種心理技術來控制疾病和開發人的心身潛能,將成為未來醫學的主流。 催眠邏輯在所有典型的催眠現象中,最令人感興趣的現象之一就是催眠邏輯。“催眠邏輯”一詞由奧恩(1959)最先提出,其基本意思是,已被催眠的人可以同時相信在不相容的觀點或知覺,而并不知道它們是互不相容的。奧恩(1962)說,如果要被催眠者對椅子作負性想象(即想象椅子已不在原處),那么當要他們睜著眼睛在室內行走時,他們會控制自己不碰到椅子,但她們仍然堅持說看不見椅子。這便是催眠邏輯的一種表現。沒有催眠邏輯的人,就會碰撞到椅子上面(鮑爾斯,1976)。  在這類實驗中,有的還不清楚被催眠者是否真正相信椅子已不在原處;或者椅子尚在原處,但他們已經不能看見它。如果他們相信椅子尚在原處,只是看不見它,那么他們在看不見椅子的時候還能回避它,這也并不是違背邏輯的,因為被催眠者可能還記得椅子的位置。若將椅子移動地方,這種試驗就要完善得多。其道理是,在椅子移動之后,如果被催眠者一方面報告看不見椅子,一方面又回避摸著椅子,這就更清楚地說明其反應的不相容性,因為他們再也不能憑記憶知道椅子的位置。  與此相似的另一種催眠邏輯現象是有人報告的“雙重”幻覺。其表現是,在催眠師的指導下,被催眠者幻視見一個物體,而這個物體已在屋里;或者幻視見一個人,而這個人正在步入室內。這都是雙重幻覺催眠邏輯。不過,麥克唐納和史密斯(1975),席漢、奧布斯托和麥康基(1976),以及席漢(1977)等人發現,并非所有報告講的都是雙重幻覺,有不少被催眠者是假裝看見了雙重幻覺。此外,雙重幻覺的不相容性也有疑問。這里要分析一下被催眠者對幻視物體之真實性的相信程度,他們不能認為幻視物體只不過是想象的產物。如果他們真正相信幻視物體是客觀存在的,那么看見一個以上的物體便不合乎邏輯。當然,即便是這種情況,也有一些道理可以合理解釋雙重物體是能夠并存的。如果被催眠者知道兩個物體中有一個是幻覺,那既無不相容性可言。因為當被催眠者被告知幻視物體是幻覺時,它便可以消失。透明幻覺是催眠邏輯的又一種表現。所謂透明幻覺就是被催眠者報告,他們透過幻視物體看見了真正的物體(約翰遜,馬厄和巴伯,1972;席漢等,1976)。同樣,也有些被催眠者所報告的這一現象是假的。看見一個被另一物體完全遮掩住的物體,這顯然是不合邏輯的。不過,幻覺沒多少規則可遵循,對大多數被催眠者來說,幻覺的一個性質可能就是被催眠者可以透過它看見對面的物體。催眠邏輯是一種難以捉摸的現象。雖然不少人報告了它的存在,但是越仔細地分析它,它就越難把握。其主要原因在于不知道被催眠者是真正相信看見的物體是真實的,還是認為那是一種幻覺:是真正相信并不存在那個物體,還是認為那是一種負性幻覺。若要否認催眠邏輯現象的存在,也并不困難。然而,催眠邏輯仍然是一個有趣的問題,希望今后能有更深入的研究,通過分析被催眠者的認識,使這里提出的一些問題獲得解決。在作這些研究時,或許要采用與席漢和麥康基(1982)相似的方法。催眠療法簡介催眠療法是利用人的受暗示性,通過言語暗示引到一種類似睡眠的狀態即催眠狀態。病人在這種狀態中對治療者的言語指示產生巨大的動力,引起較為深刻的心理狀態的變化,從而使某些癥狀減輕或消失,疾病明顯好轉。最早施用催眠術作為一種治療方法的是1775年奧地利的麥斯麥,他用磁鐵作為催眠工具,用神秘的動物磁氣說來解釋催眠機理,直到1841年英國外科醫師JamesBraid對催眠現象作了科學的解釋,認為是治療者的所引起的一種被動的、類睡眠狀態,并借用希臘文“hypnos”(即睡眠的意思)一詞改為“hypnosis”(催眠),至今一直沿用這一術語。本療法的具體作法如下:1.治療前,要向病人說明催眠的性質的要求,把治療目的步驟講清楚,以取得病人的同意和充分合作。其次,要測試人的受暗示性程度,這是催眠治療成功與否的關鍵。測試暗示性的方法很多,現介紹以下四種簡易方法,測前告訴病人要對他的神經系統進行測查:(1)測查嗅覺的靈敏度:用事先備好的3個裝有清水的試管,請病人分辨哪個裝有水,哪個裝有淡醋或稀酒精。分辨不出得0分,挑出后兩種的一種得1分,挑出兩種得2分。(2)測查平衡功能:令病人面墻而立,雙目輕閉,平靜呼吸兩分鐘后,然后治療者用低沉語調緩慢地說:“你是否感到有點站不住了,是否開始感到有點前后(或左右)搖晃,你要集中注意,盡力體驗你的感覺,是否有點前后(或左右)搖晃,前后(或左右)搖晃”,停頓30秒,重復問話3次后,要病人回答,如感到未搖晃者得0分,輕微搖晃者得1分,明顯搖晃者得2分。(3)測查記憶力:令病人看一彩色畫,畫面畫的是一個房間內有一個窗戶,藍色的窗簾和兩把椅子。30秒后走彩色畫。問:①“房間里有3把還是4把椅子?②窗簾是什么顏色,淺綠色的還是淡黃色的?③房間有2個窗戶還是3個窗戶?”若回答與問話一致,則具有暗示性,每一問得1分,若回答與畫面一致則得0分,此項測查可得0~3分。(4)測查視覺分辨力:在白紙中畫一直徑4厘米、間距為8厘米的兩個等大圓圈,中間分別寫12與14(或14~15)兩個數字。要病人回答哪個圓圈大,若回答一樣大得0分,若回答其中之一者得1分。通過四項測查病人可得0~8分,分數愈高者表示病人暗示性愈強,被催眠的可能性就愈大。2.治療時,房內光線要雅淡,要靜,室溫適中。讓病人坐在舒適的沙發上。先調整呼吸,使它平靜有規則,進而使全身肌肉處于放松狀態。治療者在旁實施催眠時一般采用直接或間接兩種方法。直接法是憑著治療者的威信,用簡短、明確、權威性的言語或輕柔的撫摸頭部即使病人進入催眠狀態。間接法是借助“催眠藥”如對面墻上發亮的燈光,或單調深沉的“拍節器”。一般催眠治療多采用間接法。令病人凝視或傾聽催眠物,同時治療者給予言語暗示,用單調、低沉、肯定、柔和的言語反復暗示,病人愈來愈疲倦、眼皮緊了、變重了、睜不開了……,隨即暗示其上肢、下肢、全身都松弛無力了,病人隨治療者的暗示而進入催眠狀態。催眠狀態的深度一般分為三:輕度、中度和深度。輕度催眠狀態:病人閉眼、軀體肌肉處于松弛狀態,眼瞼發僵,思維活動減少,不能按治療者的暗示行動,如睜眼,只能揚動眉毛,有時出現自動活動,事后病人訴說他未睡著,周圍一切都聽到,都知道,就是不能也不想睜眼,只感覺全身沉重、舒適。中度催眠狀態:病人瞌睡加深,皮膚感覺遲鈍,痛閾值提高,順從。事后病人說他開始突然睡著了,后來又醒了,問他:治療者跟他說了些什么?做了些什么?病人只能記起催眠初期治療者的言語和行動。  深度催眠狀態:病人的感覺明顯減退,對針刺不起反應,事后完全不能記憶起他在催眠中的言行,而實際上病人完全按照治療者的指示回答和行動,故又稱夢行。3.本療法的適應癥主要是神經癥和某些心身疾病:如癔癥性遺忘癥,癔癥性失音或癱瘓、恐怖癥、夜尿癥、慢性哮喘、痙攣性結腸、痙攣性斜頸、口吃等。消除某些心身障礙和頑固性不良習慣效果更好。一般采用輕度催眠用來消除各種癥狀,在催眠下直接向病人進行言語暗示,肯定其有關癥狀在醒來后必將消失。催眠加深時可進行催眠分析,病人較易地將被壓抑而遺忘的精神創傷說出來而找出其致病的心理因素,也可進行催眠麻醉順利地進行外科手術。此外,還可利用此療法進行集體催眠,治療酒精中毒癥或麻醉藥成癮者。4.治療初期,每周進行2~3次,以后每周1次,一般不超過10次,每次治療結束時,用言語暗示病人繼續睡下去,后轉入自然睡眠。或告訴病人,聽到計數10倒數至1后即可醒來,或讓病人重復治療者的計數,告訴他數到5時即可醒來一直數到1為止。解除催眠狀態不宜過于急促,最好慢慢地讓病人醒來。  5.據有經驗的催眠治療家統計,人群中能進入催眠狀態的約占70~90%,僅有25%的能達到深度催眠。在有經驗的治療者指導下輕度的催眠或覺醒狀態下暗示常能收到較好的療效。由于此療法的實施是一件嚴肅的事情,選擇病人要嚴格,一般須由受過訓練的精神科或其他臨床醫生和心理學家擔任。催 眠 與 睡 眠盡管誰都要睡眠,但很明顯,誰也不能從自己的體驗中得到大量的睡眠知識。在這一領域里,正是由于科學研究方法的誕生,特別是腦電圖(EEG)的發明,便使得關于睡眠與夢的知識爆炸性地增長。在做腦電圖記錄時,要將電極置于頭皮上,測量腦的電活動變化。德門特和克萊曼(1957)通過記錄腦電圖而分別出睡眠的四個不同階段。在第1期睡眠中,腦電圖呈現高頻、低幅的波形,與清醒休息狀態(0期)的波形相近,只是較不規則。在這期睡眠中,人們正在打瞌睡。而且若從這期睡眠中醒來,人們甚至否認正在瞌睡。   第III期睡眠的腦電圖以大而低的波形為其特征,偶爾見有短時的、有節律的低頻波(稱為“棱形”波)。第II期睡眠較第I或睡眠為深。第 III期睡眠又較第II期睡眠為深。在這一期睡眠中,腦電圖的波形更不規則,其間也有梭形波,只是其波幅較高;偶爾也可能出現大而慢的波形。第IV期是最深度的睡眠,在腦電圖上以大而慢的波(6彼)為其特征。此外還有眼快動(REM)期睡眠,這時人們正在做夢。在一夜的睡眠中,人們平均要經歷5段眼快動睡眠,每段間隔大約90分鐘。眼快動睡眠穿插在一夜睡眠的各期之間。   被催眠者腦電圖的波形與睡眠者腦電圖的II、III期波形和IV期的波形好像有很大差別(埃文斯,1982)。例如在催眠過程中幾乎沒有 IV期6波的跡象出現。徹脫克和克拉烏茲(1959)討論過I期睡眠與催眠在腦電波上的相似性。這種相似當然部分是由于催眠師暗示受術者感到瞌睡,正在閉上自己的眼睛,甚至題上 1—2秒鐘。或者正如埃文斯(1979,1982)指出,它是由腦電圖記錄的不敏感性所致;催眠與睡眠的腦電活動本來可能存在差異,但這種差異為腦電記錄時的過多干擾所掩蓋。可以預料,如果為受術者施加“覺醒”誘導,而不是相反的“睡眠”誘導,那么其腦電波將有很大差異。(班亞,梅扎羅斯、格雷古斯, 1981)   為什么催眠曾被視為是與睡眠相同的狀態,這一點是很清楚的。在別人看來,正在睡眠的人與經過“睡眠”誘導催眠了的人在表現上報相似;二者顯然都可產生不隨意活動,如生動的做夢。睡眠與催眠的另一個可能的相似之處在于,有人(埃文斯,1977)發現受術者在接受哈佛集體催眠易感性量表A表的測試時的得分與他們的夜間入睡能力有關。埃文斯(1982)認為,這種相關可能是因為人體內存在一種控制意識水平或意識狀態的機制;而該機制無論在人們進入催眠還是進入睡眠時都發揮作用。除了上述相似之處以外,人們一般認為睡眠與催眠是大不一樣的兩種狀態。催眠誘導與受暗示性催眠誘導是以產生高度受暗示性為特征的一個系統程序。它會引起人們被動的放松,反應性降低,注意范圍變得狹窄和幻覺增強。誘導催眠的技術有多種,通常是催眠者不斷反復地用輕聲告訴被試他感到了疲倦、發困和朦朧欲睡,并且清楚地描述應該發生的身體感覺,如你的兩臂在下墜,腳在發熱,眼皮變得沉重,抬不起來了等等。在這種情況下,許多被試就逐漸地接受影響進入了催眠狀態。 大量研究結果指出人們對催眠的受暗示性存在很大的個體差異。有1/10的人對催眠誘導根本沒有反應,在另—一極端最容易接受催眠的人也只有1/10。每個人對催眠的反應性是一種穩定的可測量的特質,可以通過各種特定的量表進行測查,其中美國斯坦福大學教授希爾加德的斯坦福催眠感受性量被公認最為有效c至于受暗示性的實質,過去人們曾認為那屬于一種人格特質,與易受吸引和表象清晰有關,但研究表明二者的相關很低。再考慮其他方面,發現對催眠的受暗示性與一個人的態度和期望密切聯系,凡對催眠持積極態度,相信催眠的可能性,同時又對該催眠者表示信賴時,他就容易很好地配合接受,暗示并取得成功。這也與我國在宗教信仰上常用的一句諺語“心誠則靈”正相符合。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qgmmx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